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

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
101年9月28日署授食字第1013000020號令發布
僅截錄可使用的詞句

四、使用下列詞句者,應認定為未涉及誇張、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:

  (
)通常可使用之例句:幫助牙齒骨骼正常發育。幫助消化。幫助維持消化道機能。改變細菌叢生態。使排便順暢。調整體質。調節生理機能。滋補強身。增強體力。精神旺盛。養顏美容。幫助入睡。營養補給。健康維持。青春美麗。產前產後或病後之補養。促進新陳代謝。清涼解渴。生津止渴。促進食慾。開胃。退火。降火氣。使口氣芬芳。促進唾液分泌。潤喉。「本草綱目」記載梅子氣味甘酸,可生津解渴(未述及醫藥效能)。
  ()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 (須明敘係營養素之生理功能,例如:膳食纖維可促進腸道蠕動;維生素A有助於維持在暗處的視覺;維生素D可增進鈣吸收):

    1.
維生素或礦物質:例句如附表一。
    2.其他營養素:例句如附表二。


留言

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

N1 文法 I

速食熱量一覽表

水星文化 Mercury's Culture